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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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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对转化型抢劫定罪的影响
发表于 2018-04-04 14:52:27 | 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及精神,转化型抢劫分以下情形: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轻微伤,不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不转化为抢劫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不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以暴力相威胁的,没有造成人身损伤的,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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