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走私犯的自首
自首是规定在我国刑法总则中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在办理单位走私犯罪的案件中,对单位集体决定自首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首的,应当认定单位自首。认定单位自首后,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视为自首,但对拒不交代主要犯罪事实或逃避法律追究的人员,不以自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