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网
网站首页
|
刑辩律师
|
妈妈总动员
|
反家暴联盟
网站首页
法律顾问
新闻动态
劳动法务
常见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经典案例
法律常识
合同法务
破坏经济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
侵犯公民民主权
侵犯财产
妨害社会管理
危害国防利益
贪污贿赂
渎职
维权
调查取证
点击最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司法解释
酌定从宽量刑情节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
从宽、从轻处理的情节
量刑起点的确定
毒品数量的认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自首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的认定
正当防卫与互殴行为
随机推荐
调取证据注意事项
玩忽职守
刑事判决追缴或责令退赔后,当事人可否再进行民事追偿
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
被害人进行刑事举报时应注意事项
家属需要知道的程序问题
武装叛乱、暴乱罪
毒品数量的认定
危险驾驶罪
取保侯审适用条件
公司法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法务
> 文章内容
法务部门的行政性工作
发表于 2021-04-21 19:00:37 | 来源:北京刑事辩护网
法务部的行政性工作,是指在企业科层式或项目式的管理模式下,法务部与公司其他人员的沟通过程。一般包括部门间文件的传递,公司法律事务决策的流程,公司团队建设的参与和企业文化的实践等。
辩护律师
|
律师团队
|
在线咨询
|
关于我们
|
合同法务
|
公司法务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
|
常见问题
|
法律顾问
Copyright 2010-2088 京ICP备11003226号 北京刑事辩护网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正大中心2号楼24-25层
电话:13269109326 邮箱:714103208@QQ.COM
京ICP备09050384号-2